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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川报观察6月3日报道,成都餐饮同业公会、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定了《成都市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规范》,并引导会员单位、各餐饮单位遵照执行。即日起,规定正式实施。在公筷公勺要求方面,明确必须在规格和颜色上明显区别于自用筷勺,材质应符合GB 4806规定的质量要求。针对执行不到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将进行约谈、通报;对拒不配合与整改的单位,将取消其参评各类先进、示范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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