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富春股份(300299)1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缪品章、总裁陈苹通知,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经公司初步了解,本次立案系对相关方2020年末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时或存在不合规情形的专项调查,该事项不涉及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与上市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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