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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讯,紫光集团公告,为顺利稳妥推进公司司法重整程序,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资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北京一中院对清华控股和健坤集团所持有的紫光集团全部股权予以保全。12月17日,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清华控股持有的公司51%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42亿元)及健坤集团持有的公司49%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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