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证券时报官方新闻客户端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证券时报e公司讯,1月15日,记者获取到的一份文件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中明确表示:经过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地方小贷、融资担保等7类机构,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也就是说,自去年11月持牌金融机构不适用民间借贷利率4倍LPR限制以来,最高法首次明确认定,地方小贷、融资担保等7类机构也不再受到4倍LPR上限约束,司法实践裁判标准正式得到厘清。(券商中国)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