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4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对涉及“深房理”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通告。
通告提到,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教唆炒房人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相关当事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受联合惩戒,住房建设部门将依法采取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停止公积金贷款资格等措施。
通告指出,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以合资入股、众筹等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购房并承诺返还收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通告显示,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提供“一条龙”服务教唆协助借款人骗取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将纳入“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联合排查行动”作为重点线索核查,一经查实,金融机构将依法依约提前收回贷款,并对未履职尽责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其中协助借款人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的中介机构,住房建设部门将予以依法查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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