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央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近两年多次呼吁要尽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他建议,首先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然后,立法模式上以兼顾行政主导型破产和司法主导型破产的折衷模式为主;其次,要结合金融机构破产法律的制定,严格界定金融机构的破产范围和破产标准;最后,应区分个人债权与金融债权,考虑存贷人、股票投资者、期货投资者、投保人等不同债权与股权的特点,并适当考虑金融机构员工债权的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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