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证券时报官方新闻客户端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据新华社消息,30日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海南省东方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邓敏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邓敏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邓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林某方等12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87万元。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